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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8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3
洗錢防制法36
第14條第1項 A 21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壬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貳月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9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玖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另應依檢察官之指揮參加法治教育貳場
20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柒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另應依檢察官之指揮參加法治教育貳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26000犯罪所得人民幣柒拾伍萬參仟貳佰陸拾柒元,29000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30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2000,33000無罪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免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四及附表五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0000被追加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169號,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920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一)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9-12,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4000被起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75號,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85號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無罪
(一)乙OO犯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肆佰陸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7000犯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之27000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柒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O永華犯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O廷犯附表二編號4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4至1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之O廷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捌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75000犯附表二編號12,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2,1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之85000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至12「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甲編號1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甲編號11至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至6「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14條 A 7
第15條 A 3
第15條第1項 A 3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1
第14條第3項 A 1
商標法22
著作權法16
廢棄物清理法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
懲治走私條例7
藥事法7
商業會計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性騷擾防治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農藥管理法3
公司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水土保持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A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就業服務法2
醫師法2
區域計畫法2
政府採購法2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