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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7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83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0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3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1
第287條 傷害罪 18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8
第284條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3
第277條 傷害罪 2
第285條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0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1
第320條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上訴駁回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並應按本院一0八年度附民字第四六六號和解筆錄所載內容條件給付款項
偽造如附表所示之印文壹枚,沒收之
戊○○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肆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IMEI:○○○○○○○○○○○○○○○),沒收之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2,3所示文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檢察官黃敏昌」印文,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s○○犯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A○○犯如附表甲編號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貳月
f○○犯如附表甲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3所示之刑
W○○犯如附表甲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4所示之刑
己○○犯如附表甲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5所示之刑
N○○犯如附表甲編號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6所示之刑
O俊賢犯如附表甲編號7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7所示之刑
Y○○犯如附表甲編號8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8所示之刑
h○○犯如附表甲編號9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9所示之刑
x○○犯如附表甲編號10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0所示之刑
甲辛○○犯如附表甲編號1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1所示之刑
R○○犯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刑
癸○○犯如附表甲編號1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3所示之刑
甲己○○犯如附表甲編號1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4所示之刑
甲丁○○犯如附表甲編號1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5所示之刑
X○○犯如附表甲編號1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6所示之刑
l○○犯如附表甲編號17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7所示之刑
午○○犯如附表甲編號18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8所示之刑
a○○犯如附表甲編號19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9所示之刑
丙○○犯如附表甲編號20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20所示之刑
未○○犯如附表甲編號2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1所示之刑
甲丑○○犯如附表甲編號2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22所示之刑
甲子○○犯如附表甲編號2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23所示之刑
B○○犯如附表甲編號2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24所示之刑
A○○,甲己○○,甲子○○,B○○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w○○,U○○,庚○○,乙○○,子○○,y○○○,u○○,甲甲○○,O晨伊,948000均無罪
s○○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s○○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s○○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s○○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s○○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s○○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s○○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A○○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A○○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A○○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A○○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A○○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A○○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A○○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f○○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W○○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N○○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N○○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賢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Y○○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h○○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x○○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甲辛○○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R○○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甲己○○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甲丁○○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X○○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l○○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午○○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a○○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丙○○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丑○○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丑○○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子○○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B○○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二內容為給付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上開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簽名,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支票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在編號0000000000號入境登記表,編號0000000000號入境登記表上偽造之「戊OONG」署押各壹枚,均沒收之
O彩虹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貳罪,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偉華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5000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署押種類及數量」欄內所偽造之署押拾貳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偽造「張哲龍」之印章壹顆,如附表編號二「偽造之印文,署押」欄所示偽造「張哲龍」之印文及署名,如附表編號三所示偽造本票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刑偵字第B37法院公證款及公證本票」公文書原本及傳真本上所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印」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自助租車系統中,民國107年7月4日租用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之承租人簽名欄偽造之「塗建為」署名電磁紀錄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AVU-8889」號車牌貳面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至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附表五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二,附表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附表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15000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16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及黑色皮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黑色皮包追徵二分之一之價額)
23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及黑色皮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黑色皮包追徵二分之一之價額)
28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及皮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iPhone行動電話及皮包,追徵二分之一之價額)
36000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及皮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iPhone行動電話及皮包,追徵二分之一之價額)
40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捌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收受贓物,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仟柒佰捌拾元、背包壹個、長型皮夾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玖佰元、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小背包壹個、皮夾壹個、i-cash卡壹O、零錢盒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袋子壹個、行動電源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三星廠牌、華碩廠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車牌號碼0000-00號車牌壹面,沒收之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5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3項前段第3款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8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5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2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5
第337條 侵占罪 2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1
第353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7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7條第5項後段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1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0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4條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3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 遺棄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9條前段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前段 妨害秘密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9
洗錢防制法17
藥事法10
商標法8
證券交易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稅捐稽徵法5
商業會計法4
水土保持法4
廢棄物清理法4
銀行法4
區域計畫法4
著作權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戶籍法2
護照條例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森林法1
第51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2款 A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A1
A 殺人罪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政治獻金法1
第26條第1項後段 A 1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1
第37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