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112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3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1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
陸海空軍刑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商標法8
洗錢防制法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水污染防治法5
藥事法5
森林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廢棄物清理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著作權法2
醫療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農藥管理法2
戶籍法2
第75條第3項 罰則 2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偽造之「范凱傑」署名合計拾肆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上開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偽造之署押,附表二所示之本票壹張均沒收之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醫事放射師法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