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11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8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1 | |
第4條第3項 A 3
原判決關於所犯如附表所示編號2,3各罪部分及執行刑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編號2,3各罪,各處如附表所示編號2,3各罪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其他(即所犯如附表所示編號1部分)上訴駁回
駁回上訴與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原審判決:己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蘋果廠牌白色行動電話壹具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捌佰元均沒收之
本院判決: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辛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扣案之愷他命壹包(淨重貳點柒零柒捌公克、驗餘淨重貳點柒零參捌公克)、扣案蘋果廠牌白色行動電話壹具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均沒收之
本院判決:壬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扣案蘋果廠牌白色行動電話壹具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均沒收之
原審判決: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扣案「DIABLO」毒咖啡包伍包(總淨重伍拾壹點陸貳伍零公克、總純質淨重零點玖捌零玖公克)及蘋果廠牌白色行動電話壹具均沒收之
本院判決:1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扣案蘋果廠牌白色行動及「DIABLO」毒咖啡包伍包(總淨重伍拾壹點陸貳伍零公克、總純質淨重零點玖捌零玖公克)、愷他命壹包(淨重貳點柒零柒捌公克、驗餘淨重貳點柒零參捌公克)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APPL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己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庚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
辛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
壬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附表編號三,四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轉讓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轉讓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2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商標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著作權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建築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森林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漁業法 | 1 | |
公司法 | 1 | |
醫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