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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3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5
洗錢防制法1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第3條第1項後段 A 5
第3條第3項 A 4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己OO犯附表所示之罪,共十三罪,各處附表「主文-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筆記型電腦一台,晶片讀卡機三台,蘋果牌行動電話一支,附表所示的人頭帳戶存摺十四本,提款卡十四張均沒收之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壹百元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22000犯附表所示之罪,共十三罪,各處附表「主文-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參月
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二支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39000犯附表編號1至4,編號11所示之罪,共五罪,各處附表編號1至4,編號11「主文-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52000犯附表編號8至10所示之罪,共三罪,各處附表編號8至10「主文-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小米白色行動電話一支沒收之
原審判決: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審判決: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9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1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判決: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1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審判決:1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判決: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原審判決:1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2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審判決:2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2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審判決:2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2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審判決:2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2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2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2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2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判決:2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9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3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3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判決:3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3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判決:3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3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3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3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原審判決:3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3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本院判決:原判決撤銷
3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3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之加重詐欺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附件附表二編號3至9,11至12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之加重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附件附表二編號1至2之物均沒收
緩刑肆年,並自本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2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之加重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附件附表三編號1,2之物均沒收
緩刑伍年,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3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之加重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8所示之捌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8主文欄所載之刑,強制工作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1000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4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5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16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8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9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0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1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4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6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8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9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0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3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3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33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34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O郡珮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36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8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9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0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4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3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4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郡珮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7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47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9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0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52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3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4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5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郡珮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8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58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0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2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63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5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6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郡珮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9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9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3、10至18、20至48、57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1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2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3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74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5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7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郡珮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80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第3條第1項 A 2
第3條第1項前段 A 2
第3條第2項第5款 A 1
第3條前段 A 1
第4條第1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9
水土保持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藥事法8
商標法7
商業會計法6
陸海空軍刑法6
銀行法5
廢棄物清理法4
證券交易法3
就業服務法3
稅捐稽徵法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2
戶籍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森林法1
第51條第1項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2款 A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4項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