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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112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0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1
洗錢防制法15
貪污治罪條例1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2
藥事法12
著作權法11
商標法11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8
森林法8
廢棄物清理法8
陸海空軍刑法8
政府採購法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職業安全衛生法4
水土保持法4
證券交易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懲治走私條例3
醫療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第74條前段 罰則 2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民國102年4月22日,102年5月19日入國登記表旅客簽名欄內偽造之「ODOMXOBISO」署押各壹枚,均沒收之
OETHIMINH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偽造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護照壹本(護照號碼:M○○○○○○○號)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編號1所示文件上偽造之「HANG」署名壹枚沒收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2,3所示文件上偽造之「OYTHIHANG」署名共參枚,指印共拾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 罰則 1
A1
A 公共危險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5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