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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58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9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3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9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2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7
第287條 傷害罪 6
第277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0條 傷害罪 1
第287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80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5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 竊盜罪 3
第321條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4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3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被告乙OO被訴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無罪,即事實欄第四項部分撤銷
被告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扣案如附表甲,乙-1編號1,乙-2編號2,丙,丁,戊-1,戊-2編號2,己-1編號1,己-2,庚-1編號1至5,7至8,庚-2,辛編號4,6至12,壬編號2,癸編號1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零壹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成年人幫助少年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己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張),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張),臺灣銀行帳號○○○○○○○○○○○○號帳戶提款卡壹張(民國一○七年八月三日製發)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己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O家瑋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緩刑參年
如附表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黃王小玉」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湯雅筠」印章壹顆,偽造之「湯雅筠」署名參枚,指印伍枚及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主文: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柒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1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偽造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監管科」印文共貳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被害人O秀鈴支付新臺幣參萬伍仟元之損害賠償,給付方式如附件調解成立筆錄調解成立內容第一點所示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1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9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侵占罪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6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7條 侵占罪 1
第335條第2項 侵占罪 1
第337條第1項 侵占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8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 殺人罪 3
第272條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第272條第1項 殺人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6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第250條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 妨害農工商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50
著作權法12
洗錢防制法1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8
藥事法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銀行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商標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護照條例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4條第1項第3款 A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