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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14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6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3 | |
洗錢防制法 | 42 | |
第14條第1項 A 29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偽造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公文書上偽造之「檢察官侯名皇」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公文書上偽造之「檢察官侯名皇」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原判決撤銷
丙○○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肆場次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壹仟元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金額及方式向被害人楊李玉鳳,蔡淑珍支付損害賠償
扣案行動電話貳支(門號○○○○○○○○○○號,○○○○○○○○○○號,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金額及方式向被害人楊李玉鳳,蔡淑珍支付損害賠償
扣案行動電話貳支(門號○○○○○○○○○○號,○○○○○○○○○○號,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IPhone7,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無罪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履行本院一○八年度竹調字第三八二,四二五號調解筆錄內容(如附表所示)
乙OO犯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手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手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手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手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手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各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戊OO,己OO,庚OO各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年柒月,壹年柒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12000被訴參與組織犯行部分,公訴不受理
1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一)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犯如附表編號1,2,3,4,5,6,7,1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犯附表編號3,4,5,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事項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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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5 | |
森林法 | 2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3 | |
藥事法 | 17 | |
商標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1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醫療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2 | |
醫師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2 | |
律師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A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保險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民用航空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