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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7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7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2
藥事法12
森林法10
洗錢防制法10
廢棄物清理法8
證券交易法6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第171條第7項 罰則 1
第171條第1項 罰則 1
第171條第3項 罰則 1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高買低賣證券罪刑及沒收(關於本罪)部分,均撤銷
丁OO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高買低賣證券罪,共貳罪,分別處有期徒刑肆年,參年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自動繳交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六十四萬二千三百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四百八十九萬二千六百六十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高買低賣證券罪,共貳罪,分別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參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四十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第171條 罰則 1
著作權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公司法4
商業會計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銀行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農會法2
政府採購法2
律師法1
第48條第1項 A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1
第26條第1項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30條 罰則 1
環境用藥管理法1
第45條 罰則 1
A1
A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1條第2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104條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