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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2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5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4
洗錢防制法9
第14條第1項 A 7
丁○○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罪刑主文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1,6所示之罪,應執行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2至5,7至14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5,6,9至12所示之物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陸仟零伍拾元均沒收,犯罪所得部分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即本院一○八年度斗司調字第四五二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向告訴人戴慧鴛支付款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1
第14條 A 1
商標法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8
藥事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著作權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性騷擾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水土保持法1
第33條第3項前段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