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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4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78 | |
第10條 A 12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驗餘淨重合計0.82公克及殘留微量海洛因之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扣案之吸食器1組,吸管1支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如附表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丁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含袋毛重合計8.1975公克)均沒收銷燬
己OO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1年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含包裝袋3個,其中2包驗餘淨重合計21.29公克,純質淨重合計16.22公克,另1包驗餘淨重0.60公克)、摻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大麻之毒品1包(含包裝袋1個,驗餘淨重0.81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1包(含包裝袋1個,驗餘淨重3.28公克)均沒收銷燬
辛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6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吸食器1組沒收
10000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針筒1支沒收
12000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2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玻璃球吸食器壹個,沒收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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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洗錢防制法 | 6 | |
商標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銀行法 | 3 | |
戶籍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醫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