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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4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7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5
第8條第4項 A 7
第12條第4項 A 5
原判決關於非法寄藏槍枝部分撤銷
上開撤銷
部分,丁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改造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及子彈拾參顆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GAUGE制式散彈伍顆,均沒收之
10000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12000被訴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仿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號)沒收
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具殺傷力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含彈匣)及非制式子彈陸顆,SAMSUNG廠牌手機壹支及其內搭之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枚,均沒收
第8條第2項 A 1
第14條第3項 A 1
第14條第1項 A 1
藥事法1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洗錢防制法6
商標法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商業會計法3
銀行法3
戶籍法3
稅捐稽徵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懲治走私條例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4條第1項第5款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