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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0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2,3,5,9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3,5,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5,9「主文欄」所示之宣告刑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庚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壬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0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12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4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16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18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20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22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24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26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贓物罪
遺棄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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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7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洗錢防制法 | 6 | |
商標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銀行法 | 3 | |
戶籍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醫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