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10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4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7
著作權法6
貪污治罪條例6
森林法5
洗錢防制法5
藥事法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
第3條第1項後段 A 3
壹,刑部分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貳,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OPPO手機1支及其內門號卡1張(0000000000)及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1張(含偽造之印文2枚)均沒收
又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OPPO手機1支及其內門號卡1張(0000000000)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罪未遂,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APPLE手機1支及其內門號卡1張(0000000000)及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1張(含偽造之印文2枚)均沒收
又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APPLE手機1支及其內門號卡1張(0000000000)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條第1項 A 1
性騷擾防治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商標法3
政府採購法3
商業會計法2
水土保持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銀行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稅捐稽徵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公平交易法1
第35條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