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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68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01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9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6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6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91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7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3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2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0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0
第287條 傷害罪 7
第284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1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5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6
第320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 竊盜罪 3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2項第3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己OO,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17000其他被訴偽造文書部分均無罪,被訴詐欺取財部分(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1)(2)(3))均公訴不受理
O宜蟬其他被訴部分(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二)(1)(2)(3))均無罪
27000,28000均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附表一所示偽造之本票陸紙,附表二所示借款償還切結書上偽造「翔固營造有限公司」,「楊永信」印文各壹枚,偽造「翔固營造有限公司」,「楊永信」之印章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謝秀珠因11000違法行為而無償取得之新臺幣壹佰零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給付告訴人陳芳飛新臺幣壹萬伍仟元,給付方式如下:自民國一0八年十月起,按月於每月十六日給付新臺幣伍仟元,上開款項應匯至郵局,戶名:陳建昇,帳戶:0000000-0000000號帳戶,至全部清償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幫助詐欺取財,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緩刑期間應向告訴人彩禾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給付新臺幣貳拾陸萬參仟柒佰玖拾貳元,給付方式如下:民國一0八年十月十九日給付新臺幣參萬元,其餘款項自一0八年十一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九日給付新臺幣伍仟元,上開款項均應匯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東台北分行,戶名:彩禾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帳戶號碼:00000000000000號,至全部清償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未扣案如起訴書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參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參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緩刑期間應向告訴人顏迺恩給付新臺幣參拾貳萬貳仟壹佰玖拾伍元,給付方式如下:於一0八年十月十六日先給付新臺幣貳萬貳仟壹佰玖拾伍元,另自一0八年十一月起,按月於每月十六日給付新臺幣壹萬元,上開款項均應匯至台北富邦銀行中山分行,戶名:顏迺恩,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至全部清償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2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
扣案之銀聯卡玖張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黃思瑀,吳勝隆支付如附表二所示之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九五無鉛汽油(十六點五公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各編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追徵」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追徵」欄所示之刑及沒收與追徵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捌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2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其餘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0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無罪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8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8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8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0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10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1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壹佰陸拾肆萬零柒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被訴如附表三所示部分,無罪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3.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3.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4.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4.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5.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5.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6.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6.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6.3「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7.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7.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7.3「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8.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8.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9「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0.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0.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1.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1.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陸仟壹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2.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2.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柒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3.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3.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13.3「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4.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4.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4.3「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5.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15.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6.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6.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7.1「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肆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7.2「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7.3「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8「偽造之署押及盜用之印文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文件上之署名、印文」欄所示偽造之「謝佩珊」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貳仟伍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追徵其價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陳柏安」署名共貳枚均沒收之;扣案之黃金戒指2枚沒收之;未扣案價值新臺幣玖仟參佰柒拾元、柒仟貳佰柒拾貳元之黃金戒指各壹枚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政宏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乙○○」署押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壹仟貳佰捌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和解書向袁雅慧支付損害賠償,且應於判決確定翌日起捌月內,依附表二所示方式向廖俐為支付損害賠償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壹部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4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9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2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5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7條第1項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6條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8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2條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2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2條第1項第6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3
廢棄物清理法9
洗錢防制法8
森林法7
商標法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6
商業會計法5
陸海空軍刑法5
稅捐稽徵法5
藥事法5
貪污治罪條例4
性騷擾防治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證券交易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戶籍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醫師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政府採購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2項前段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31條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