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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937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549
洗錢防制法3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9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6
第3條第3項 A 6
原判決撤銷
丁OO,戊OO犯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刑部分己OO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庚OO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如附表一編號1,8,9所示罪刑,定執行刑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沒收部分,均撤銷
庚OO犯附表一編號1,8,9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8,9所示之刑
未扣案附表二編號1所示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均駁回
21000上開撤銷改判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附表一編號2至7,10至15),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1000犯主持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奕弦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鴻政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條第1項前段 A 4
第3條第1項 A 2
第3條第2項 A 1
藥事法2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5
商標法12
貪污治罪條例1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
銀行法10
政府採購法9
廢棄物清理法8
森林法6
稅捐稽徵法5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5
著作權法4
野生動物保育法4
水土保持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菸酒管理法4
公司法4
性騷擾防治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商業會計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植物防疫檢疫法1
第22條第1項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