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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20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4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8 | |
貪污治罪條例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第14條第1項 A 6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二)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二)至(五)「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戊OO被訴如附表乙編號(一)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1至11「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至11「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甲編號1至11「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至11「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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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0 | |
水污染防治法 | 9 | |
藥事法 | 9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商標法 | 8 | |
證券交易法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森林法 | 4 | |
醫療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建築法 | 3 | |
著作權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戶籍法 | 1 | |
銀行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