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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7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9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壬OO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壬OO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肆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犯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含手機記憶體內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之電子訊號)沒收
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乙OO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不得再對甲女為任何恐嚇或騷擾行為
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空氣槍壹枝沒收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標示「大沙刀」字樣大刀壹把沒收之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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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3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6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森林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銀行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藥事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商標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A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