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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54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9 | |
藥事法 | 12 | |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1
上訴駁回
乙○○犯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陸月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之華碩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扣案之華碩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之華碩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扣案之華碩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之物均如附表一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壬OO犯如附表二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之物均如附表二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15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2,35,37,附表三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之物均如附表二編號32,35,37,附表三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拾月
1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八六三八八一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
8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淨重零點壹捌柒捌公克,驗餘淨重零點壹捌陸陸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IMEI碼一六二九七八○四二一三四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9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6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IMEI碼一○○○○○○○○○○○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二四一一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IMEI碼一六二九七八○四二一三四三五○號行動電話壹支(不含SIM卡)、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3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一四二三七二○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5000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308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貳臺、分裝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5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一四二三七二○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或沒收銷燬欄
324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30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36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42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48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一四二三七二○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54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八三五九七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60000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一)乙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二)丙OO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兩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二)丙OO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兩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參拾玖包(含外包裝袋參拾玖個,合計驗餘淨重陸拾伍點玖參捌伍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扣案之紅米行動電話壹支、磅秤參台、夾鏈袋壹包,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枚及搭配該門號使用之三星廠牌手機壹支沒收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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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 6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戶籍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 | |
銀行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醫師法 | 3 | |
商標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公司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