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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5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4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六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編號九詐欺取財及編號十一(2)違反律師法罪刑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九詐欺取財及編號十一(2)違反律師法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九,編號十一(2)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甲○○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偽造「乙○○律師」印章壹枚、收據上偽造「乙○○律師」印文參枚及不完整之騎縫章上「乙○○律師」印文肆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拾萬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伍萬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委任契約上偽造之「O奎新律師」印文肆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捌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委任契約上偽造「O奎新律師」印文肆枚及授權證明、收據上偽造「乙○○律師」署押各壹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偽造「乙○○律師」印文壹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拾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偽造「乙○○律師」印文伍枚(含不完整之印文貳枚)、署押壹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貳拾伍萬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未扣案之偽造「乙○○律師」印文壹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拾參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未扣案之委任契約上偽造之「O奎新律師」署押壹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肆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除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外,其他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收據上偽造之「乙○○律師」署押壹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參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收據上偽造之「乙○○律師」署押壹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貳拾陸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柒萬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共壹佰參拾參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陸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九部分撤銷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陸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柒佰參拾玖萬貳仟捌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委任契約上偽造之「O奎新律師」印文枚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違反律師法第48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十一(2)部分撤銷
甲○○犯違反律師法第48條第1項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委任契約上偽蓋「O奎新律師」印文共柒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共新台幣參佰貳拾貳萬伍仟貳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沒收部分:一、未扣案之偽刻「乙○○律師」印章壹枚及收據上偽造「乙○○律師」印文壹枚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佰貳拾萬伍仟參佰捌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偽造本票貳張均沒收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丁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拾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萬元及如附件所示之物均沒收
1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拾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扣案如附件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蔡孟軒」之署押共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文件署押欄位中偽造之「李進國」署押共捌枚均沒收,未扣案之USMART牌型號S5,S1行動電話各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無罪
壹,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貳,未扣案如附表二「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一「詐得財物及不正利益」欄所示之犯罪所得(不含SIM卡8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戊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己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庚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辛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壬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9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0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緩刑伍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三八七四號調解程序筆錄之調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所示)向安珮心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件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七號,第三十五號和解筆錄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甲○○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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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文書印文罪
殺人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秘密罪
侵占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性自主罪
贓物罪
妨害投票罪
內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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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9 | |
藥事法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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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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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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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 | |
銀行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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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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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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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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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