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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4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9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6
著作權法1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第3條第1項後段 A 6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部分,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刑及沒收,追徵暨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追徵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一編號2至5部分)
戊OO上開撤銷改判所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刑部分,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5所示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公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與公印文,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本院主文:上訴駁回)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本院主文:上訴駁回)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本院主文:上訴駁回)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本院主文:上訴駁回)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完成法治教育拾貳次,並應給付告訴人黃國峰新臺幣陸萬元,給付方式如下:自一0九年一月起,按月於每月二十日給付新臺幣伍仟元,上開款項均應匯至台北富邦銀行市府分行,戶名:黃國峰,帳戶:000-0000-00000號帳戶,至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告所犯罪名及科刑、沒收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如附表二編號5至7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第3條第3項 A 2
第3條第1項 A 1
第3條第1項前段 A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
陸海空軍刑法8
洗錢防制法8
藥事法8
商業會計法7
廢棄物清理法7
公司法7
森林法6
水污染防治法6
性騷擾防治法4
銀行法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醫療法3
稅捐稽徵法3
水土保持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懲治走私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商標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4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1
第3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