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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5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8 | |
森林法 | 12 | |
第52條第1項第6款 罰則 3
一原判決撤銷
二丙OO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玖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戊OO共同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佰伍拾捌萬陸仟捌佰伍拾柒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7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臺灣扁柏角材拾陸塊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佰壹拾參萬陸仟伍佰陸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4至7號所示之物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沒收」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二,24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沒收」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三,47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沒收
」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佰貳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四,70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沒收」欄所示
五,82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沒收」欄所示
六,94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沒收」欄所示
七,106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二)至(十二)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二)至(十二)「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八,118000,119000,120000,121000均無罪
1.12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34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4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6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7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77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89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5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22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38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43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5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71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76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88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9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21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37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54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70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5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87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3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8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20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36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41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53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69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7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86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9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僱使他人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2.521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3.533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1.542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僱使他人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肆仟柒佰伍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2.556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肆仟柒佰伍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563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沒收」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二,24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一)至(十二),(十五)「沒收」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三,47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十四)「沒收
」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佰貳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四,70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沒收」欄所示
五,82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三)「沒收」欄所示
六,94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三十五編號(十四)「沒收」欄所示
七,106000犯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二)至(十二)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十五編號(二)至(十二)「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八,118000,119000,120000,121000均無罪
1.12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34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4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6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7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77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89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5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22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38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43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5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71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76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88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9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21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37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54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70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5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87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3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8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20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36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41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53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69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74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86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2000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搬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9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僱使他人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2.521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3.533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參萬玖仟捌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1.542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僱使他人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肆仟柒佰伍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2.556000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竊取森O主產物,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肆仟柒佰伍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563000(原名詹德建)犯修正前森O法第五十條之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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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2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藥事法 | 11 | |
稅捐稽徵法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銀行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戶籍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水利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