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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5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2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偽造署押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如附表二編號4至8所示偽造署押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撤銷
丁OO共同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物,附表三所示之偽造署押合計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8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己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附表一編號1之所示本票上陳靜芳共同發票部分、附表一編號1之-1、-1、-1所示借據上偽造之「陳靜芳」署名參枚、指印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附表一編號2之所示本票上陳靜芳共同發票部分、附表一編號2之-1所示借據上偽造之「陳靜芳」署名壹枚、指印貳枚,均沒收
9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附表一編號3之所示本票上陳靜芳共同發票部分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六所示之偽造署押共壹拾捌枚均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遺屬津貼協議證明書上申請人欄所示之「陳昕」署押壹枚,「邱佳敏」署押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丁OO犯修正前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修正前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在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偽造之「李珮蓉」印文共陸枚,「徐豔雯」印文共陸枚,「陳品儒」印文共肆枚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六所示之偽造署押共壹拾捌枚均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附表二「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未扣案偽造之票號TH0000000號本票壹張(面額新臺幣15萬3,650元,發票人O任,發票日民國104年1月14日)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拾柒萬零壹佰柒拾元之碳粉匣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得易科罰金之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警交字第C0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移送聯與存根聯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內偽造之「潘湘琳」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本票偽造之「徐依楨」署名貳枚及指印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應沒收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蔡德宏」簽名肆枚,均沒收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一編號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5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乘機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參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押,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折算壹日,在簽帳單上偽造之「林美金」署名合計貳枚,均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Note9手機壹支(含包膜),立達充電盤壹臺,廣穎MicroSD128GB記憶卡壹張,無線喇叭壹臺,快充行動電源壹臺,均沒收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一編號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5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一編號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5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陳威仁」署名及指印,均沒收
己OO偽造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陳威仁」署名,均沒收
庚OO偽造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3所示偽造之「陳威仁」署名及指印,均沒收
本件免訴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投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遺棄罪
鴉片罪
妨害風化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8 | |
森林法 | 1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2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藥事法 | 11 | |
稅捐稽徵法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銀行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戶籍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水利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