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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46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45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6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7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7
第284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0
第287條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77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79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87
第320條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1
原判決關於傷害罪,竊盜罪,附表編號1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編號1「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前項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辛OO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萬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9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15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署名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之「陳冠宇」之署名壹枚,指印參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如附表編號一至五所示文件名稱內偽造「OGUYEOTHICHUOG」及「CHUOG」署押,均沒收之
扣案變造之護照壹本,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及指印,均沒收,未扣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壹萬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犯如附表編號8-20,22-31,34-35,37,4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即民國105年12月21日領取包裹之行為),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另犯如附表編號8,10-11,16-20,22-30,34-35,37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許政義」署押伍枚,均沒收之
(三)31000犯如附表編號31,62-64,6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三)35000犯如附表編號31,62-64,6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罪(即105年12月10日,105年12月11日領取包裹之行為),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貳萬玖仟壹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和潤企業汽車分期付款申請書」上「李阿珍」之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周一凡」署名,均沒收之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周一凡」署名,均沒收之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1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後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2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1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5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6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2條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後段 遺棄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脫逃罪
第162條第2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藥事法13
稅捐稽徵法12
商業會計法9
洗錢防制法7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
貪污治罪條例6
著作權法5
森林法4
農會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個人資料保護法4
商標法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
銀行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就業服務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戶籍法2
保險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醫師法2
區域計畫法2
政府採購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5款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4條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A1
A 傷害罪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 獎勵及處罰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49條第1項 防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