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8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1
原判決關於傷害罪,竊盜罪,附表編號1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編號1「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前項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辛OO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萬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9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15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署名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之「陳冠宇」之署名壹枚,指印參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如附表編號一至五所示文件名稱內偽造「OGUYEOTHICHUOG」及「CHUOG」署押,均沒收之
扣案變造之護照壹本,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及指印,均沒收,未扣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壹萬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犯如附表編號8-20,22-31,34-35,37,4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即民國105年12月21日領取包裹之行為),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另犯如附表編號8,10-11,16-20,22-30,34-35,37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許政義」署押伍枚,均沒收之
(三)31000犯如附表編號31,62-64,6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三)35000犯如附表編號31,62-64,67-7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前開編號罪名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罪(即105年12月10日,105年12月11日領取包裹之行為),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貳萬玖仟壹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和潤企業汽車分期付款申請書」上「李阿珍」之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周一凡」署名,均沒收之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周一凡」署名,均沒收之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瀆職罪
遺棄罪
妨害秩序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秘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9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藥事法 | 13 | |
稅捐稽徵法 | 12 | |
商業會計法 | 9 | |
洗錢防制法 | 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7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著作權法 | 5 | |
森林法 | 4 | |
農會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商標法 | 4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銀行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就業服務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戶籍法 | 2 | |
保險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醫師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A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建築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