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82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2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家庭暴力防治法15
洗錢防制法12
商標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懲治走私條例7
銀行法6
藥事法6
第83條第1項 罰則 6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部分撤銷
丙OO被訴犯附表一編號1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共柒罪,各處如附表一科刑與沒收欄所示之刑與沒收
又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中付保護管束,並應為附表二所列事項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除附表一編號1外),各處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一六八九三六四九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除附表一編號1外),各處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一六八九三六四九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森林法4
著作權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
政府採購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集會遊行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國家安全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5項 罰則 1
律師法1
第48條第1項 A 1
海關緝私條例1
第39條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3款 A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4項 罰則 1
要塞堡壘地帶法1
第10條第2項 懲罰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部分撤銷
丙OO被訴犯附表一編號1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共柒罪,各處如附表一科刑與沒收欄所示之刑與沒收
又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中付保護管束,並應為附表二所列事項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沒收:附表三所示之手機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第三項規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除附表一編號1外),各處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一六八九三六四九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除附表一編號1外),各處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七六六九六三七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七三六0八七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門號0九一六八九三六四九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