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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2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1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貪污治罪條例15
第5條第2項 A 2
第5條第1項 A 2
第5條第1項第2款 A 2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一,原判決除無罪部分暨本判決如附表一之一所示之有罪部分外,均撤銷
二,(一),丑○○(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7,8,11,18丑○○有罪部分,均撤銷
)1.丑○○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肆月,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7),又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年拾月,褫奪公權陸年,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8),又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收沒時,追徵其價額(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7)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陸月,褫奪公權柒年
2.其餘上訴(無罪部分)駁回
3.丑○○被訴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罪部分,無罪(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1)
(二),申○○(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7申○○犯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附表一編號8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均撤銷
)1.申○○共同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7),又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貳年(本判決附表二編號8)
2.其餘上訴駁回
3.上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各罪(本判決附表二編號8借牌投標罪,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關於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貳年
(三),寅○○(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5寅○○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其附表一編號9寅○○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O達公司>之有罪部分,均撤銷
)1.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陸萬伍仟參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又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柒萬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5),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壹萬陸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本判決附表二編號9)
2.其餘上訴駁回
3.上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各罪(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0借牌投標罪<O達公司>,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4.寅○○被訴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二罪,均無罪(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5)
(四),己○○無罪(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己○○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部分,撤銷)(本判決附表二編號9)
(五),O鼎營造有限公司不罰(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O鼎<原金塘>營造有限公司犯第92條罪部分,撤銷)(本判決附表二編號9)
(六),子○○,未○○均無罪(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1子○○,未○○被訴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議事業務費罪,撤銷)(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1)
(七),天○○(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5部分,撤銷
)天○○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4)
(八),午○○(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8部分,撤銷
)午○○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7)
(九),1067000(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2,16,17長科公司犯政府採購法第92條罪,均撤銷
)1103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陸萬參佰貳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2),又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肆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5),又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捌仟肆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6)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肆拾陸萬元
(十),1236000(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8遠東鐵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犯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二條罪,撤銷
)O東鐵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柒仟貳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本判決附表二編號8)
(十一),1363000(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1363000犯政府採購法第92條罪之有罪部分,撤銷
)1.1399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本判決附表二編號9)
2.其餘上訴駁回
3.上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01507000犯政府採購法第92條罪)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肆拾伍萬元
三,其餘上訴駁回(辛○○,卯○○,酉○○,辰○○,丁○○,亥○○,癸○○,巳○○,1537000,1539000,1520000,1546000,1541000之上訴部分)
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博瑞歐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駿達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參萬元
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36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1789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1823000之代表人、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映奇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
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駿達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
博瑞歐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參萬元
丑○○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所得財物新臺幣伍佰萬元應予追繳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申○○共同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捌年,所得財物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應予追繳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申○○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申○○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280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
寅○○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己○○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7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O鼎(原金塘)營造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寅○○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原審裁定更正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2587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丑○○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褫奪公權肆年
子○○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所得財物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應予追繳發還臺O市議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未○○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所得財物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應予追繳發還臺O市議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丑○○共同犯賭博罪,共貳罪,各處罰金新臺幣貳萬玖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萬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玖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5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2939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2979000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3011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3032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丑○○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所得財物新臺幣參佰伍拾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午○○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
原審: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本院:原判決撤銷
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陸萬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3356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原審:3409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原審:3443000之代表人、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本院:原判決撤銷
3515000之代表人、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陸萬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本院:原判決撤銷
寅○○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柒萬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丑○○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所得新臺幣伍佰萬元應予追繳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本院:原判決撤銷
丑○○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肆月,褫奪公權伍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申○○共同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本院:原判決撤銷
申○○共同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原審: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捌年,所得財物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應予追繳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本院:原判決撤銷
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年拾月,褫奪公權陸年,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申○○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本院:原判決撤銷
申○○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貳年
原審: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原審:申○○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原審:4296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
本院:原判決撤銷
4368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寅○○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本院:原判決撤銷
寅○○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己○○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4639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本院:原判決撤銷
4711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金塘營造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原審:寅○○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寅○○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4891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原審:丑○○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褫奪公權肆年
原審:子○○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所得財物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應予追繳發還臺O市議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原審:未○○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所得財物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應予追繳發還臺O市議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原審:天○○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本院:原判決撤銷
天○○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
原審:巳○○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借牌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審:5209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
原審:5243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本院:5279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355000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原審:5387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本院:原判決撤銷
5459000之代表人及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516000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原審:丑○○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所得財物新臺幣參佰伍拾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本院:原判決撤銷
丑○○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午○○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
本院:原判決撤銷
午○○共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
第4條第1項第5款 A 1
第11條第4項 A 1
第11條第2項 A 1
第6條 A 1
第11條第5項 A 1
第4條 A 1
第5條第4項 A 1
第11條第1項 A 1
第5條第1項第3款 A 1
藥事法12
森林法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
陸海空軍刑法5
洗錢防制法5
政府採購法5
水土保持法4
著作權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區域計畫法3
廢棄物清理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建築法2
醫師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1條第1項第2款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 獎懲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