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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56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03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2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4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2
第287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5
第277條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2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7
第320條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4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除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外,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參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未扣案之偽造「顏庭薇」署押共貳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之車牌貳面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應沒收之署押及印文」欄所示偽造之「柯宗龍」署押(含簽名,指印),印文及蓋用印文所用之印章壹個均沒收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四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託運單上之寄件人欄內偽造「周秀玲」之簽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宣告沒收之物」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伍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零貳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八,十三,二十至二十四,二十七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八,十三,二十至二十四,二十七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天○○犯如附表一編號四至八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一編號四至八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如附表一編號九至二十,二十六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一編號九至二十,二十六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地○○犯如附表一編號十四,十五,二十一至二十五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一編號十四,十五,二十一至二十五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午○○地○○酉○○(其結夥竊盜部分,業據本院以107年度易字第82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
午○○地○○酉○○(其結夥竊盜部分,業據本院以107年度易字第82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
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天○○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行車紀錄器、GPS、無線電、收音機及遙控器各壹台,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行車紀錄器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酉○○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抬頭顯示器、胎壓偵測器、行車紀錄器、電霸各壹台,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車內之行車紀錄器壹台、工具箱、腳架、帳篷各壹個、電鋸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犯結夥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地○○犯結夥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午○○犯結夥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地○○犯結夥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午○○犯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地○○犯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酉○○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午○○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景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惠景」印章各壹顆,及如附表「沒收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景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署押,「謝惠景」署押(含署名及印文),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偽造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印文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偽造如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準公文書之電磁紀錄,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靖凱」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三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就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扣案之宅急便單據(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號)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玖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五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智慧型手機iphone6(無SIM卡)壹支,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九三六七五六二九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三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就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扣案之宅急便單據(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號)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玖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五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智慧型手機iphone6(無SIM卡)壹支,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智慧型手機iphoneXSMax(含門號0九三六七五六二九九號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4
第268條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6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7條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35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9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4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第293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 遺棄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1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6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8
區域計畫法11
藥事法6
水土保持法5
陸海空軍刑法5
洗錢防制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商標法4
商業會計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
醫療法2
銀行法2
森林法1
第52條第1項第4款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8條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