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82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8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7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
森林法17
第52條第1項第6款 罰則 4
第52條第5項 罰則 4
第52條第3項 罰則 3
原判決關於甲○○部分撤銷
甲○○犯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五款故買森O主產物貴重木贓物為原料製造其他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佰參拾貳萬柒仟參佰柒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又犯森O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五款故買森O主產物貴重木贓物為原料製造其他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捌萬貳仟捌佰捌拾柒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柒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共同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柒萬柒仟零陸拾玖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車牌號碼○○○○-00號之自小客車壹輛沒收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六款之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故買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參萬柒仟肆佰肆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號之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支,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均沒收
第52條第1項第4款 罰則 2
第52條第4項 罰則 1
第52條第1項第5款 罰則 1
第52條第1項第2款 罰則 1
第50條第1項 罰則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7
藥事法17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
野生動物保育法8
洗錢防制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性騷擾防治法5
水土保持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期貨交易法3
醫師法3
區域計畫法3
商業會計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護照條例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
人口販運防制法1
第32條第2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5條第5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