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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8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所示罪刑及其應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
丁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偵查卷第45頁所示簽帳單上偽造之署押沒收
原判決撤銷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6000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18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20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如附表一編號6至9所示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手機壹支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捌仟壹佰元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印」公印文壹枚及「檢察官黃敏昌」印文壹枚均沒收
扣案之KIWI手機壹支,iphone7手機壹支及samsung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
一,乙○○犯如附表一至七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至七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二,如附表一至四,七主文欄所示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如附表五,六主文欄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通行磁卡壹張沒收
乙○○犯妨害公務執行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竊得之物」欄內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愛迪達黑色束口袋、CK牌黑色錢包各壹個、中國信託銀行金融卡、郵局金融卡各壹張及現金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搶奪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手提包壹個、現金新臺幣壹佰元、黑色上衣壹件、護照、寮國身分證、寮國銀行存摺各壹本、寮國銀行提款卡參張、照片、化妝品、耳機各壹件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偽造署押數量」欄內所示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及「欄位」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共肆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附於本院一○六年度司執字第一九三四九號民事卷宗內之收受時間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七日之民事撤銷查封執行狀上偽造之「慶達電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周守男」之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運送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個案委任書上「O奕森」署名壹枚,銘展國際快遞貨物運送單上「O奕森」署名壹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宣告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不得」易科罰金之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宣告之多數沒收(含追徵),併執行之
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拾伍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7608-VR」號保麗龍車牌貳面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之「APQ-2107」號車牌貳面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鑰匙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拾伍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之「O臻鴻」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各編號「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陸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OPPO廠牌型號R9S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宣告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不得」易科罰金之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宣告之多數沒收(含追徵),併執行之
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拾伍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7608-VR」號保麗龍車牌貳面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之「APQ-2107」號車牌貳面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鑰匙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拾伍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車牌號碼「RK-六三九一」號自用小客車牌照貳面沒收
乙OO犯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玖萬貳仟參佰捌拾柒元(YOUNGVISION社區),壹佰捌拾貳萬肆仟貳佰玖拾伍元(時代之閱社區)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O金鈕」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玖仟參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褫奪公權肆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編號1至6所示手機及晶片卡均沒收
未扣案壬OO犯罪所得新台幣捌萬捌仟玖佰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被訴侵占公用財物,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部分,無罪
12000被訴共同偽造署押(即偽造附表一編號3,4所示「溫世統」,「李姿瑩」簽名及印文)部分,無罪
14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6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8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20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2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23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25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捌月,褫奪公權肆年
27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29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3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共拾參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欄位之「蕭○○」署名壹枚沒收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欄位之「蕭○○」署名壹枚沒收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欄位之「蕭○○」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李永洲印章參粒,編號七之一至七之三之祐莘診所店章參粒,李永洲印章(醫字○○三九六二)壹粒,死亡證明書貳箱,許扇病歷資料貳拾伍張,電腦(含螢幕,主機)壹組,均沒收,未扣案之戊OO醫師章(醫○○六八○六),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玖拾陸萬柒仟柒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被訴如附件二之一,二之二所示之肆仟參佰壹拾柒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均無罪
三,被訴如附件三之一,三之二所示之參仟伍佰伍拾柒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李永洲印章參粒,編號七之一至七之三之祐莘診所店章參粒,李永洲印章(醫字○○三九六二)壹粒,行政相驗人員O又新證件壹張,林木川死亡證明書拾伍張,李秀雄死亡證明書參張,王承勇死亡證明書拾伍張,行動電腦壹台,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被訴附件三之二所示之貳仟陸佰玖拾玖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該門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被訴如附件二之二,二之三所示壹仟壹佰柒拾肆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均無罪
三,被訴如附件三之一,三之二所示之參仟伍佰伍拾柒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告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1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1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被告2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投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外患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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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洗錢防制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1 | |
森林法 | 10 | |
藥事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區域計畫法 | 5 | |
戶籍法 | 4 | |
商標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