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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4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45
第10條第2項 A 157
第10條第1項 A 61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丁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及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戊OO施用第一級毒品,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只,沒收之
辛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參包(驗餘毛重壹點壹肆肆玖公克)及海洛因貳包(驗餘毛重參點柒壹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注射針筒貳支,沒收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施用第一級毒品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驗餘淨重零點參捌陸伍公克)沒收銷燬,其外包裝袋壹只沒收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參點捌肆壹陸公克)沒收銷燬,其外包裝袋壹只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驗餘淨重零點柒陸公克)沒收銷燬,其外包裝袋壹只,扣案之注射針筒貳枝均沒收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合計零點玖玖貳陸公克)沒收銷燬,其外包裝袋貳只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之,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零柒柒零公克),沒收銷燬之,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柒玖陸參公克,驗餘毛重零點柒捌捌伍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外包裝袋壹個,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吸食器壹組,玻璃球吸食器貳個,均沒收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海洛因壹包(毛重零點柒壹捌柒公克,驗餘毛重零點柒零捌貳公克),海洛因殘渣袋壹包,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驗餘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個,原毛重零點伍參公克,驗餘毛重零點伍貳貳陸公克)沒收銷燬之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純質淨重零點柒柒公克)沒收銷燬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暨無法與海洛因析離之包裝袋貳個(驗餘淨重共計伍點參玖公克),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之殘渣袋貳個與香菸壹支,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暨無法與甲基安非他命析離之包裝袋貳個(含包裝袋毛重共計零點玖貳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分裝杓伍支,電子磅秤壹個,吸食器壹組及玻璃球壹個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小包(驗餘淨重零點貳貳貳玖公克),沒收銷燬之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小包(驗餘淨重零點零玖壹陸公克),摻有微量海洛因成分之白色粉末壹小包(驗餘淨重壹點陸肆柒玖公克),均沒收銷燬之,電子磅秤壹個,注射針筒拾貳支,均沒收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淨重分別為零點壹壹陸捌公克,零點零伍柒參公克,含包裝袋貳個)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刑
18000犯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刑
24000犯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刑
乙○○犯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
51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海洛因拾貳包、含海洛因之香菸壹支,沒收銷燬之
61000犯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7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2.82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8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9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肆包,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1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柒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刑
18000犯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刑
24000犯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刑
乙○○犯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
51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海洛因拾貳包、含海洛因之香菸壹支,沒收銷燬之
61000犯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7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2.82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8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9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肆包,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1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柒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刑
18000犯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刑
24000犯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刑
乙○○犯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
51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海洛因拾貳包、含海洛因之香菸壹支,沒收銷燬之
61000犯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7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2.82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8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9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肆包,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1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柒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一)(二)(三)1.,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2.所示之刑
18000犯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3.,三所示之刑
24000犯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5.所示之刑
乙○○犯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4.,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四所處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
51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海洛因拾貳包、含海洛因之香菸壹支,沒收銷燬之
61000犯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7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2.82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8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9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不知品牌之手機門號0900000000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肆包,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1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柒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扣案販毒用之000000000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沒收;未扣案0966851570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台、販毒用之0966851570號三星牌手機壹支(不含SIM卡)、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未扣案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一,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二,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公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肆包(驗餘淨重計柒點伍柒壹公克),上開毒品外包裝袋共伍只,均沒收銷燬
三,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四,上開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內併付保護管束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含徒刑與沒收銷燬)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銷燬)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
己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8所示之物,沒收銷燬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共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銷燬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共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含徒刑與沒收銷燬)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毛重零點參公克,含包裝袋)沒收銷燬
注射針筒共貳支均沒收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毛重零點參公克,含包裝袋)沒收銷燬
注射針筒共貳支均沒收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戊OO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轉讓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轉讓第二級毒品達一定數量,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IMEI碼三五○○○○○○○○○○○○○號三星廠牌手機沒收
壬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戊OO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轉讓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轉讓第二級毒品達一定數量,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IMEI碼三五○○○○○○○○○○○○○號三星廠牌手機沒收
壬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第4條第2項 A 26
第10條 A 20
第11條第2項 A 17
第4條第1項 A 10
第11條第5項 A 6
第4條 A 6
第8條第1項 A 5
第8條第2項 A 5
第11條第1項 A 5
第8條 A 5
第8條第6項 A 4
第4條第3項 A 4
第11條 A 3
第11條第4項 A 3
第4條第6項 A 2
第11條第3項 A 2
第11條第6項 A 1
第11條前段 A 1
第6條第3項 A 1
第14條第4項 A 1
陸海空軍刑法3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4
洗錢防制法17
著作權法16
藥事法1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商業會計法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
證券交易法4
商標法4
森林法3
銀行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貪污治罪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廢棄物清理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5條第3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 罰則 1
農會法1
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 監督 1
鐵路法1
第65條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