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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91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1 | |
第3條第3項 A 2
乙OO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均沒收
扣案廠牌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之SIM卡壹張),廠牌HTC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之SIM卡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壹萬伍仟元,玖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附表二編號一至四,附表三編號一至三「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附表二編號一至四,附表三編號一至三「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沒收及強制工作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庚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一「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一「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11000犯參與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5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收受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
21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9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7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5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
5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1000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5000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至八「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9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九「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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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森林法 | 15 | |
洗錢防制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藥事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環境用藥管理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