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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91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森林法 | 15 | |
洗錢防制法 | 9 | |
第14條第1項 A 4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支付方式,分別向張文化,O榮煌,王雪月支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一,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4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二,壬OO犯如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三,O淑婷犯如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刑部分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1-1、1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萬5878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1-1、1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萬6441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1-1、1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萬0882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7所示之物沒收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7所示之物沒收
3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5、9、11-2、15-1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5、9、11-2、15-1所示之物均沒收
O淑婷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5-2所示之物沒收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佈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5-2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附表二編號一至四,附表三編號一至三「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附表二編號一至四,附表三編號一至三「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沒收及強制工作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庚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一「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一「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11000犯參與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5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收受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
21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9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7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5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
5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一及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1000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四至七「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5000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至八「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9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九「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沒收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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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藥事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環境用藥管理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