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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9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7
第10條第2項 A 86
第10條第1項 A 39
第4條第2項 A 11
第11條第2項 A 6
第4條第6項 A 6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原判決關於甲○,林俊賢如附表二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暨定執行刑,甲○被訴如附表五編號2及林俊賢被訴附表五編號4所示販賣第一級毒品無罪部分均撤銷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即附表四編號),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另被訴於民國一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八時五分許販賣第一級毒品(即一0六年度偵字第四0一五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所載)部分無罪
林俊賢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未扣案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即附表四編號),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另被訴於民國一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八時五分許販賣第一級毒品(即一0六年度偵緝字第四八五號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1所載)部分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甲○上訴駁回所處有期徒刑與前開主文第二項撤銷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肆年
林俊賢上訴駁回所處有期徒刑與前開主文第三項撤銷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玖年陸月
本院判決主文:原判決關於甲○、林俊賢所涉附表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撤銷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俊賢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六七0三二00五門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門號0九八二九二四七五七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俊賢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及門號0九六七0三二00五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俊賢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俊賢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八二九二四七五七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俊賢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趙晶,甲○○如附表二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暨定執行刑,趙晶被訴如附表五編號2及甲○○被訴附表五編號4所示販賣第一級毒品無罪部分均撤銷
趙晶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即附表四編號),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另被訴於民國一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八時五分許販賣第一級毒品(即一0六年度偵字第四0一五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所載)部分無罪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未扣案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即附表四編號),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另被訴於民國一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八時五分許販賣第一級毒品(即一0六年度偵緝字第四八五號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1所載)部分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趙晶上訴駁回所處有期徒刑與前開主文第二項撤銷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肆年
甲○○上訴駁回所處有期徒刑與前開主文第三項撤銷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玖年陸月
本院判決主文:原判決關於趙晶、甲○○所涉附表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撤銷
趙晶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即附表二),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六七0三二00五門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門號0九八二九二四七五七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及門號0九六七0三二00五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陸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趙晶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八二九二四七五七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三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
丙OO犯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之海洛因貳包均沒收銷燬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沒收銷燬
庚OO犯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海洛因壹包沒收銷燬;如附表一編號6、8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參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且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拾貳小時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第4條第1項 A 6
第4條第3項 A 5
第4條 A 5
第10條 A 5
第8條 A 4
第11條第4項 A 2
第11條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8條第6項 A 2
第11條第1項 A 1
第5條第2項 A 1
第第10條第2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8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0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證券交易法8
洗錢防制法8
銀行法7
森林法6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6
藥事法6
著作權法5
商業會計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稅捐稽徵法3
商標法3
廢棄物清理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公平交易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政府採購法2
就業保險法1
第38條第3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集會遊行法1
第29條 A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勞工保險條例1
第72條第3項 罰則 1
勞工退休金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全民健康保險法1
第89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