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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432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76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2 | |
第12條第4項 A 20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槍枝壹把及子彈肆顆,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撤銷
丁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
之,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未經許可,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未經許可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庚OO共同未經許可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未經許可,持有刀械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號),非制式子彈拾參顆及武士刀壹把,均沒收之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貳支(含彈匣貳個,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一二二二,○○○○○○○○○○)及非制式子彈肆顆,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均包含主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陸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如理由欄玖所示
己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辛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及第二級毒品所得共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21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3000犯非法寄藏子彈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九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26000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四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31000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五至十六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均包含主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陸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如理由欄玖所示
己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辛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及第二級毒品所得共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1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廠牌為SAMSUNG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二九六九八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21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3000犯非法寄藏子彈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九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26000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四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31000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五至十六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乙OO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持有刀械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十字弓壹把,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大偉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1000犯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7000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二八○九)、金屬槍管貳支,均沒收
2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
3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
5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壹零陸捌公克)沒收銷燬之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9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大偉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1000犯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7000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二八○九)、金屬槍管貳支,均沒收
2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
3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
5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三星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沒收;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壹零陸捌公克)沒收銷燬之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大偉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909045167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5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9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3,4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3,4所示之刑(含主刑,強制工作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部分無罪
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3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刑(含主刑,強制工作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5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6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正利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刑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127000,128000被訴部分(附表二編號2)公訴不受理
129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另案(本院106年度訴字第392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上訴字第328號)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46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另案(本院106年度訴字第392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上訴字第328號)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63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另案(本院106年度訴字第392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上訴字第328號)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182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和解筆錄所示之內容履行賠償義務,且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及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193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01000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貳仟伍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8000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壹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壹仟參佰陸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正利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至7、附表四編號1至24、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壹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未經許可,寄藏槍砲之主要組成零件,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之槍管壹枝及子彈參顆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至8,9-1(僅沒收21顆),9-3至29,附表二編號1至5之物,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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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4 | |
藥事法 | 3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1 | |
洗錢防制法 | 2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0 | |
廢棄物清理法 | 16 | |
商業會計法 | 14 | |
區域計畫法 | 14 | |
商標法 | 11 | |
銀行法 | 9 | |
貪污治罪條例 | 9 | |
森林法 | 8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8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就業服務法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公司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期貨交易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建築法 | 3 | |
戶籍法 | 2 | |
水污染防治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