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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4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37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0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4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16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5
第284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2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8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3項第2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4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4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含沒收)撤銷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其餘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張羽嬋」署押共拾伍枚均沒收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偽造「乙○○」名義之署押共計伍拾玖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偽造之「徐鳳儀」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偽造之「徐鳳儀」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零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柒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參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柒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19000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六「罪名及科刑欄」所示陸罪,各處如附表六「罪名及科刑欄」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如附表六「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如附表六編號1至4所示肆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如附表六編號5,6所示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詐欺取財部分無罪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偽造之「徐鳳儀」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偽造之「徐鳳儀」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零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柒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參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柒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調解筆錄內容賠償
未扣案偽造於民國壹佰零陸年拾貳月拾陸日「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投保及線上行動服務約定聲明暨確認書」上業務員(經手人)聲明欄中經手人簽名欄位之「吳國彥」署名壹枚沒收
乙OO(一)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晶片金融卡異動書上偽造之「梁凱竣」署押肆枚,印文貳枚,均沒收
之,(三)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四)所處之刑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二),(三)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晶片金融卡異動書上偽造之「梁凱竣」署押肆枚,印文貳枚,均沒收之
(一),(四)所處之刑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二),(三)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晶片金融卡異動書上偽造之「梁凱竣」署押肆枚,印文貳枚,均沒收之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行李箱及後背包各壹只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王鈺翔」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伍支均沒收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毛重零點玖肆參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伍支均沒收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毛重零點玖肆參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伍支均沒收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毛重零點玖肆參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之授權書立授權書人欄之廖繼芳署押,印文各壹枚與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乙方連帶保證人欄之廖繼芳署押,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件起訴書附表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志峰」署押共伍枚,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書上偽造之「康○○」署押壹枚沒收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書上偽造之「康○○」署押壹枚沒收
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書上偽造之「康○○」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一至編號十「偽造文書或署押」欄所載偽造「O一中」之署名,指印部分,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即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及沒收
己OO犯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偽造之公印文」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偽造之公印文」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偽造之公印文」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1「偽造之公印文」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1「偽造之公印文」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攜帶兇器毀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犯罪所得及犯罪所用之物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7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1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6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0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7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3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脫逃罪
第163條第2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6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7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1
廢棄物清理法10
森林法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6
洗錢防制法5
商標法5
水土保持法4
銀行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稅捐稽徵法4
藥事法4
公司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政府採購法3
商業會計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