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5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1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8
第10條第2項 A 107
第10條第1項 A 51
第4條第1項 A 11
第10條 A 11
第11條第2項 A 9
第4條第2項 A 9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如附表編號八,九,十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所犯如附表編號八,九,十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八,九,十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
己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電子磅秤壹台,均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電子磅秤壹台,均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9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五二七二七四九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13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1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1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九六0九九七六四六號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2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門號0九0五四一四六八四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支及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玖肆公克)沒收銷燬之,另扣案之摻食吸管貳支及殘渣袋伍個均沒收
之,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包(合計驗餘淨重拾參點零貳柒壹公克)均沒收銷燬之,另扣案之摻食吸管貳支,吸食器壹組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之,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銷燬,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乙OO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港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無罪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電子磅秤貳台,夾鏈袋貳包及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
戊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改造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又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附表編號2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大麻,附表編號3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暨上開毒品之包裝袋共計壹拾伍只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改造槍枝壹枝,附表編號6所示未經試射之非制式子彈貳顆沒收,扣案如附表編號7,8,9,10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34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門號0907941405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門號0907941405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門號0907941405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8條第1項 A 6
第4條第3項 A 5
第11條第5項 A 3
第11條第4項 A 2
第4條第6項 A 2
第4條 A 2
第11條第1項 A 2
第8條 A 2
第5條第2項 A 1
第5條第1項 A 1
第11條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8條第2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1
洗錢防制法1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政府採購法8
藥事法7
性騷擾防治法6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
商業會計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文化資產保存法2
戶籍法2
公平交易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4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商標法1
第98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