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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4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08
第10條第2項 A 125
第10條第1項 A 49
第4條第2項 A 27
第10條 A 1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沒收盛裝甲基安非他命包裝袋部分撤銷
扣案盛裝甲基安非他命之包裝袋貳個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含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合計壹點伍肆零陸公克),均沒收銷燬,扣案之吸食器壹組,沒收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肆玖陸陸公克),沒收銷燬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含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合計拾柒點零肆貳肆公克),均沒收銷燬,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吸食器壹組,均沒收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含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合計參點肆玖公克),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香菸壹支(驗餘淨重零點柒陸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SAMSUNG牌行動電話(內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淨重零點壹陸公克)及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殘渣吸管壹支均沒收銷燬,扣案之吸食器壹組沒收
又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粉末壹包(驗餘淨重零點玖玖公克)沒收銷燬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共同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共同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含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合計伍點柒伍壹伍公克),均沒收銷燬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貳零柒捌公克),沒收銷燬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後毛重零點壹柒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吸食器壹組,沒收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第4條第6項 A 11
第4條第1項 A 11
第11條第2項 A 10
第4條 A 10
第8條 A 9
第4條第3項 A 7
第8條第1項 A 6
第11條 A 6
第11條第1項 A 3
第11條第3項 A 3
第11條第5項 A 2
第4條第4項 A 2
第11條第4項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12條 A 1
第14條第1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第13條 A 1
第14條第2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
商標法10
藥事法10
洗錢防制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6
陸海空軍刑法6
廢棄物清理法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森林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
著作權法2
水土保持法2
銀行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區域計畫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