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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3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洗錢防制法11
第14條第1項 A 10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被訴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部分,均免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給付告訴人O愛鈴新臺幣壹拾萬捌仟元整,給付期限: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起,按月於每月二十八日前給付新臺幣伍仟元,直至清償完畢為止,如一期未為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14條第3項 A 1
藥事法11
森林法9
廢棄物清理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護照條例6
著作權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水土保持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區域計畫法2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75條第1項前段 分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