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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30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57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9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7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7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4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4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7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之1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7條 妨害秘密罪 2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乙○○犯如附表「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如附表一編號1,2,3,5,6,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3,5,6,7「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庚○○犯如附表一編號1,2,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5「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丑○○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其餘被訴即民國106年3月4日共同傷害及恐嚇危害安全,暨同年月5日共同恐嚇取財未遂部分無罪
丙○○,40000均無罪
辛○○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庚○○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辛○○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庚○○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辛○○犯未經O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6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2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改造手槍、附表四所示物品均沒收
丑○○犯未經O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2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改造手槍、附表五所示物品均沒收
辛○○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庚○○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辛○○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辛○○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0年
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改造手槍沒收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洗錢防制法11
藥事法11
森林法9
廢棄物清理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護照條例6
著作權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水土保持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區域計畫法2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75條第1項前段 分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