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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07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傷害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3
抗告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罪刑及丙OO犯罪所得沒收部分均撤銷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20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之署押貳拾枚,均沒收之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件本院108年度附民字第110號和解筆錄所記載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未扣案如起訴書附表編號一至十一所示「O宜靜」署押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海帝斯私人教練簽到表及教練課程簽到表之「會員簽名」欄上偽造黃詠涵,林宛靖,林廷,張季堂,鄭宏振,李駿彬,楊曼甄,魏孟慈,謝鴻雁,蔡慧美,陳妤婷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林志軒」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壹仟零壹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之「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收付」戳記壹個沒收之,如附表編號1至6號所示之偽造「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收付」戳記印文陸枚,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宣告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簽帳單存根聯柒紙上偽造之「顏冠忠」簽名共柒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伍萬玖仟柒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KHANH」簽名壹枚沒收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附表所示偽造之「張青亮」署名共陸枚,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未扣案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劉正元」署押共肆枚均沒收之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彰化縣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I3B134019號)」移送聯,存根聯上偽造之「O文瑛」署押各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偽造之「正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及「高凌雲」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完成貳場次之法治教育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含署名,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附表二之一,附表二之二備註欄所示偽造之印文,署名均沒收,扣案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5,編號7至編號11及編號26之物沒收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5,編號7至編號11及編號26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肆拾壹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偽造「丙○○」署名及指印共貳拾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件附表所示偽造之「O靜光」簽名,指印均沒收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參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投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脫逃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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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藥事法 | 17 | |
洗錢防制法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5 | |
森林法 | 12 | |
銀行法 | 11 | |
稅捐稽徵法 | 8 | |
商標法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農藥管理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國家安全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著作權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