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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2520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06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5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90條之1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90條之1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 公共危險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301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2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7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 竊盜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36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90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4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4
第287條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9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3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
壬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
12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又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罪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本院判決處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部分)
庚OO共同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署名及指印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貳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乙○○犯如附表八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八編號1至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罪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肆月,禠奪公權肆年
乙○○被訴如附表九部分,無罪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禠奪公權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禠奪公權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肆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禠奪公權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禠奪公權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禠奪公權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二「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壬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偽造本票共陸紙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均沒收,10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在消費簽帳單上偽造「徐鴻銘」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皮夾壹個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且應依附件所示方式及金額給付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劉恒仁」印章壹顆,偽造之「劉恒仁」印文壹枚及署名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欄位所示偽造之「O文祥」署名(含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附表四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參枚及「檢察官黃立維」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一字起子壹支沒收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附表四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參枚及「檢察官黃立維」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一字起子壹支沒收
乙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珮珊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三,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三,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附表二「偽造印文」欄所示印文均沒收
22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陸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聰永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藍芽喇叭貳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藍芽喇叭壹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玉霞」名義之簽名及指印(數量如附表「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均沒收
乙OO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各文件上偽造「O愷舜」署押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貳年
O適齡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文件名稱之欄位內偽造「O建宇」署押,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電動機車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文件名稱之欄位內偽造「O建宇」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各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二罪,均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車牌號碼0000-00號車牌貳面,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偽造之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共拾貳張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偽造之如附表二所示之支票共拾柒張均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罰金及有期徒刑部分均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搶奪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之犯罪所得上衣參件,短褲壹件,運動鞋壹雙,黑色安全帽壹頂,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貳佰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之「王崧任」簽名貳枚及指印壹枚,均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偽造「王崧任」印章壹顆及偽造「王崧任」簽名肆枚及印文壹枚,均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王崧任」之指印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甲,乙,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乙,丙「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卞瀚歆」之署押共捌枚(含簽名,捺印各肆枚)均沒收
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宣告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文件上偽造「黃怡潔」之署押共伍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張、SamsungGALAXYA8手機壹支、SamsungTabA8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文件上偽造「黃怡潔」之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張、SamsungTabA8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O意紋」署名共玖枚,指印共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載有締約日期為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之房屋租賃契約書上偽造之「李耀」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之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本部連物品領用名冊貳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8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3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0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2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26
第268條 賭博罪 16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9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7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2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5
第138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23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2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7
第337條第1項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36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9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3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6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3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6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7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8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4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5
第276條 殺人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3條後段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6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633
藥事法2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2
區域計畫法21
著作權法1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9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1
商標法1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
陸海空軍刑法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
稅捐稽徵法6
商業會計法5
廢棄物清理法5
洗錢防制法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銀行法4
水污染防治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懲治走私條例4
政府採購法4
證券交易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
公司法3
建築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電信法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法院組織法1
第95條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水土保持法1
第33條第3項前段 罰則 1
鐵路法1
第65條第2項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1
第5條 A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
第93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