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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520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3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
壬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
12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又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罪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本院判決處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部分)
庚OO共同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吳淑貞」署名壹枚,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署名及指印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貳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乙○○犯如附表八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八編號1至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罪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肆月,禠奪公權肆年
乙○○被訴如附表九部分,無罪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禠奪公權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禠奪公權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肆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禠奪公權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禠奪公權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禠奪公權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二「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壬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偽造本票共陸紙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均沒收,10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在消費簽帳單上偽造「徐鴻銘」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皮夾壹個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且應依附件所示方式及金額給付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劉恒仁」印章壹顆,偽造之「劉恒仁」印文壹枚及署名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欄位所示偽造之「O文祥」署名(含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附表四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參枚及「檢察官黃立維」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一字起子壹支沒收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附表四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參枚及「檢察官黃立維」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一字起子壹支沒收
乙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珮珊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三,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三,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附表二「偽造印文」欄所示印文均沒收
22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陸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聰永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藍芽喇叭貳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共同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藍芽喇叭壹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玉霞」名義之簽名及指印(數量如附表「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均沒收
乙OO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各文件上偽造「O愷舜」署押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貳年
O適齡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文件名稱之欄位內偽造「O建宇」署押,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電動機車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文件名稱之欄位內偽造「O建宇」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各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二罪,均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車牌號碼0000-00號車牌貳面,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偽造之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共拾貳張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偽造之如附表二所示之支票共拾柒張均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罰金及有期徒刑部分均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搶奪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之犯罪所得上衣參件,短褲壹件,運動鞋壹雙,黑色安全帽壹頂,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貳佰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之「王崧任」簽名貳枚及指印壹枚,均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偽造「王崧任」印章壹顆及偽造「王崧任」簽名肆枚及印文壹枚,均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王崧任」之指印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甲,乙,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乙,丙「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卞瀚歆」之署押共捌枚(含簽名,捺印各肆枚)均沒收
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宣告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文件上偽造「黃怡潔」之署押共伍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張、SamsungGALAXYA8手機壹支、SamsungTabA8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列文件上偽造「黃怡潔」之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0000000000門號SIM卡壹張、SamsungTabA8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之「O意紋」署名共玖枚,指印共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載有締約日期為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之房屋租賃契約書上偽造之「李耀」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之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本部連物品領用名冊貳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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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633 | |
藥事法 | 2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區域計畫法 | 21 | |
著作權法 | 1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9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1 | |
商標法 | 1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9 | |
陸海空軍刑法 | 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稅捐稽徵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銀行法 | 4 | |
水污染防治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公司法 | 3 | |
建築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電信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法院組織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鐵路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戶籍法 | 1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1 |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