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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780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661 | |
第10條 A 32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施用第一級毒品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被訴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刑部分公訴不受理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駁回上訴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陸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0,12至20及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8,10至1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各該
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1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2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33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41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4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SAMSUNG牌門號0九八八六三九0七五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及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SAMSUNG牌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6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73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SAMSUNG牌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8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
86000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9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10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
110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五六九一一六二號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門號0九0一二三二八五一號SAMSUN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個、提撥管貳支,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7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無罪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含袋毛重零點肆玖壹參公克)沒收銷燬,針筒貳支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吸食器壹組,殘渣袋壹個,摻食器壹支,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扣案之注射針筒肆支,殘渣袋壹個,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一,三所示之沒收併執行之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己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毛重零點貳伍公克,含外包裝袋壹個)沒收銷燬,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辛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未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共捌罪,分別處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甲○○犯如附表二所示各罪,共伍罪,分別處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之物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執行檢察官之指示自費完成戒癮治療
甲○○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殘留之香菸菸蒂壹支,殘渣袋壹只,挑管壹支均沒收銷燬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銷燬;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壹點玖壹肆公克)沒收銷燬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刑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所處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己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庚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刑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所處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己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庚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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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7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4 | |
藥事法 | 38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5 | |
森林法 | 13 | |
銀行法 | 1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商業會計法 | 11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商標法 | 10 | |
著作權法 | 9 | |
水土保持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證券交易法 | 7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7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區域計畫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公平交易法 | 4 | |
自來水法 | 3 | |
醫師法 | 3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漁會法 | 2 |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公司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