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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09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0 | |
第12條第4項 A 9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手槍壹枝(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1103013033)及制式子彈壹顆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罪部分撤銷
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沒收之
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金屬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槍枝壹支及附表編號2所示之子彈肆顆,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如附表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乙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如附表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丙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懸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如附表六(二)編號8所示之黑色一字起子壹支均沒收
91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手機壹支沒收
又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手機壹支沒收
又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手機壹支沒收
又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手機壹支沒收
又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7000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3手機壹支沒收
又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143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149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152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1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167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伍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6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14、編號31所示之物均沒收
182000寄藏贓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之「000-0000」號車牌貳面、「000-0000」號車牌貳面均沒收
188000未經許可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子彈壹拾柒顆沒收
195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201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207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213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219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8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六(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號)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參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所犯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非法持有刀械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OO犯非法持有空氣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一編號3、4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己OO犯非法寄藏子彈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乙OO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三七二○號,含彈匣壹個),非制式子彈參顆,擦槍工具肆支及六角扳手陸支均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號,含彈匣壹個),非制式子彈參顆均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三七二○號,含彈匣壹個),非制式子彈參顆均沒收
18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三○一三七二○號,含彈匣壹個),非制式子彈參顆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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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3 | |
證券交易法 | 22 | |
水土保持法 | 15 | |
藥事法 | 1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商業會計法 | 10 | |
森林法 | 8 | |
稅捐稽徵法 | 8 | |
銀行法 | 7 | |
公司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著作權法 | 4 | |
洗錢防制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水污染防治法 | 3 | |
商標法 | 3 |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醫療法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農藥管理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