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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7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6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7
第8條第4項 A 9
第12條第4項 A 6
第8條第1項 A 5
第12條第1項 A 2
原判決關於共同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共貳罪及所定應執行刑暨相關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共同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改造手槍貳支,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
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枝(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第12條第2項 A 1
第12條 A 1
第12條第5項 A 1
第8條第5項 A 1
第13條第4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8
藥事法16
懲治走私條例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洗錢防制法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著作權法6
商標法6
職業安全衛生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5
證券交易法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森林法2
銀行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2
公司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5項 罰則 1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公平交易法1
第37條第1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