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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7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8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洗錢防制法13
第14條第1項 A 10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一○二號和解筆錄內容,即如附表所示方式,向附表所示被害人支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14條 A 3
區域計畫法13
森林法11
藥事法9
著作權法8
貪污治罪條例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商標法5
陸海空軍刑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商業會計法2
證券交易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醫師法2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環境教育法1
第23條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