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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34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9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3 | |
洗錢防制法 | 8 | |
森林法 | 7 | |
第52條第5項 罰則 1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3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15000無罪
16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之媒介貴重木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參仟零玖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之媒介貴重木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參仟零玖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參拾肆萬壹仟壹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林子祥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臺灣肖楠壹批(重約參佰公斤)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4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吉普車壹輛沒收
未扣案林子祥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臺灣肖楠壹批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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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商標法 |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藥事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著作權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