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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9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上訴駁回
乙OO(O氏柳)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一)至(三),二(一)至(十),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一)至(三),二(一)至(十),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五(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五(一)至(四)「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29000犯如附表三編號二(一)至(八),三,四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二(一)至(八),三,四「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二(九),(十)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二(九),(十)「主文」欄所示之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AOGOHIMAI(鄧氏梅)犯如附表三編號二(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二(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六,七(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七(一),(二)「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85000犯如附表三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如附表三編號六「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123000幫助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000犯如附表三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如附表三編號六「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2000幫助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UOHIMUOI(武氏十)無罪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8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7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阮氏娥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4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2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8000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1000幫助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6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1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4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4000幫助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O氏柳)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一)至(三),二(一)至(十),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一)至(三),二(一)至(十),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五(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五(一)至(四)「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29000犯如附表三編號二(一)至(八),三,四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二(一)至(八),三,四「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二(九),(十)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二(九),(十)「主文」欄所示之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AOGOHIMAI(鄧氏梅)犯如附表三編號二(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二(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犯如附表三編號六,七(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七(一),(二)「主文」,「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85000犯如附表三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如附表三編號六「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123000幫助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000犯如附表三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並應於其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如附表三編號六「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2000幫助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UOHIMUOI(武氏十)無罪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8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7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阮氏娥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4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2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0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8000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1000幫助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6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氏柳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1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4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4000幫助犯意圖營利而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鄧氏梅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2018年春季大北區聯誼會[二關]梭哈/樸克/派司申報表」上偽造之「潘順乾」簽名壹枚沒收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及沒收之宣告各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
附表一除編號四外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百零參萬元及車牌三九六-NEB(引擎號碼:SJ25PG103250)普通重型機車壹輛、MBC-九八九○(引擎號碼:E3J7E142411)普通重型機車壹輛,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附表二所示未扣案本票陸張均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偽造之「O天行」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陸仟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九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貳支(IMEI碼: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SIM卡參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以內,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拾萬元,並應依附表八所示方式,向附表八所示被害人支付如附表八所示之金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SIM卡)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馥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檢察官謝宗甫」,「書記官郭宜潔」印文各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19所示偽造之「賴麗銀」署名合計22枚均沒收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21所示偽造之「莊蔡玉鶯」署名合計28枚均沒收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如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11所示偽造之「莊甘志妹」署名合計17枚均沒收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如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5所示偽造之「徐國智」署名合計8枚均沒收
1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如附表六編號1至編號13所示偽造之「徐明裕」署名合計20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1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1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梓綾」署名共拾捌枚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貳仟玖佰柒拾元,新臺幣陸拾肆萬肆仟玖佰柒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一至四「所犯法條」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至四所示之沒收併執行之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1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2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3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3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3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4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左揭偽造之「郎志發」簽名壹枚沒收
4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本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鴉片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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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4 | |
洗錢防制法 | 10 | |
藥事法 | 10 | |
森林法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著作權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商標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銀行法 | 3 | |
戶籍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A | 1 | |
公司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