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3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4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6
第8條第4項 A 6
第12條第4項 A 4
乙OO被訴違反修正前肅清煙毒條例第五條第一項之製造麻煙罪部分無罪
其餘被訴部分均免訴
乙OO無罪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14000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博翔共同犯非法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臺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臺仟元折算壹日
36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4所示之改造手槍共計參枝均沒收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意圖犯罪而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捌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號,含彈匣壹個),子彈伍顆均沒收
第8條第1項 A 2
第8條 A 2
第15條第1項 A 2
第12條第3項 A 1
第13條第5項 A 1
第14條第2項 A 1
第12條 A 1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1
第8條第5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第13條第1項 A 1
第12條第1項 A 1
第13條第4項 A 1
洗錢防制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藥事法7
水土保持法6
貪污治罪條例6
個人資料保護法4
森林法3
商業會計法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
著作權法3
商標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稅捐稽徵法2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A1
A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