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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49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18
第10條第2項 A 86
第10條第1項 A 29
第4條第2項 A 27
第4條第6項 A 9
第11條第2項 A 8
第4條第3項 A 8
第4條 A 7
第4條第1項 A 6
第8條 A 5
第8條第1項 A 4
第11條第4項 A 4
第8條第2項 A 3
第8條第6項 A 3
第12條 A 2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4條第1項 A 2
第8條第3項 A 2
乙OO犯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之殘渣袋陸只,磨卡壹張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0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為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0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被訴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轉讓禁藥部分無罪
1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5,14,15,18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5,14,15,18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5,7至13,16,17,20及附表二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5,7至13,16,17,20及附表二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3,5,7至13,16,17,20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又犯如附表一編號4,6,19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為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6,19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5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66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7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92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0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1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2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4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4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62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7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18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0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0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2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3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4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5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7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8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29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0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1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2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4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5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6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7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39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40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所插用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8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所插用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1支(含門號○九一六八六二八五五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九八九六二四七六四號SIM卡壹張及所插用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愷他命肆拾陸小包(含與毒品難以析離之包裝袋肆拾陸個,驗餘重量共陸捌點捌柒柒伍公克)均沒收
45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1支(含門號○九一六八六二八五五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九八九六二四七六四號SIM卡壹張及所插用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愷他命肆拾陸小包(含與毒品難以析離之包裝袋肆拾陸個,驗餘重量共陸捌點捌柒柒伍公克)均沒收
47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48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497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1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2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36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45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5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LG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二一二九一○四號SIM卡壹張)、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臺、分裝袋壹包及帳冊壹本均沒收
571000轉讓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13條 A 2
第14條第2項 A 2
第11條第1項 A 2
第10條 A 2
第11條 A 1
第6條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藥事法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貪污治罪條例5
懲治走私條例5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商標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洗錢防制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商業會計法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4條之1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