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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編號(一),(三)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處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名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編號(一),(三)至(五)「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處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名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9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零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零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性自主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脫逃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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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3 | |
藥事法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商標法 | 5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著作權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3 | |
政治獻金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建築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醫師法 | 2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水污染防治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A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